在湖北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、监察室主任傅光明看来,建立偿债资金来源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,可以从6个方面筹措资金: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;从市政配套费中筹集一定资金;从国有资产收益 中集中一定比例;在国库现金流管理上作文章,视财政经济运行状况,将库底资金作为压缩政府债务的辅助工具或机动财力;收回债务人 拥有的资产,通过拍卖、转让变现后抵偿债务;对行政事业单位拖欠的债务,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安排专项还贷准备金。
当然,“上级政府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激励机制,完善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 激励措施,鼓励地方政府帮扶减债,采取措施减少债务负担,对国债转贷资金,属公益性建设的,建议中央财政给予豁免。对逾期债务和不良债务给予减免。”傅光明说。
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的一份调研报告建议称,要加强政府财政与债务的透明度,建立与完善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,实现商业银行对政府债务的规模、结构和完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,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,方便商业银行信贷决策。
但这些还都是技术性问题,包括傅光明在内的多位受访人均认为,要解决地方债务危机,更根本的是要修订《预算法》,赋予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一定权限。
1994年通过的《预算法》规定: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列,不列赤字。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,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。
“因此,地方政府严格意义上说,是不存在收支失衡的,也就是说从财政账面上,是没有财政赤字的。”傅光明说,“但是,一些地方政府靠借债搞建设,债权落空或者超过还款能力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,是对后续财力的透支。这种透支积累到一定程度将引发财政风险。”
据《中国经济周刊》了解,中部某省有一个地级市,目前,市直政府债务总额达30.62亿元,相当于2007年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倍之多。也就是说,市直可用财力即使全部用来还债,也需要7年才能还清。如果按城区人口70万人计算,平摊到每人的政府债务约4400元。如果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.6万人计算(即行政在编人数)计算,人均债务近11.8万元,若按人均年工资2万元计算,需要6年不发工资才能还清政府债务。







